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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新河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文号: 新政〔2022〕168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01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河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16:24 来源: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政〔2022〕168号

关于印发《新河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新编制的《新河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抄:县应急局、县林业局、新河镇派出所

 


新河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根据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池州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青阳县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实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经研究制定新河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村、组三长负责制。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村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扑救要在各级森林防火组织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火情要逐级上报,报告一定要准确、真实,村组向镇指挥部报告,镇防指向县防指报告,各村不得直接向县防指报告。每起火灾扑灭后镇防指报县备案。

(二)职责

1、村、组职责:

(1)迅速组织村、组扑火力量参加扑火;

(2)严禁组织动员儿童、中小学生、孕妇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扑火;

(3)协助开展火因调查,做好火灾扑救的善后工作。

2、镇职责:负责全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组织扑火力量参加扑火;联系毗连地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配合和支持;组织后勤供应,包括食品、扑火器具、运输、燃料及医疗救护等;开展火因调查,做好火灾扑救的善后工作;对及时未扑灭的,镇森林防火机构要在现场建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3、前线指挥部的职责:

(1)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2)组织、指挥专业扑火队伍参加扑火;

(3)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汇报火灾扑救情况;

(4)山火扑灭后,火场指挥员要派员检查余火,清理火场,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扑火队伍方可撤离。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预警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坚持领导带班,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镇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并组织培训演练,林区村以基干民兵为主体成3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小分队。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准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高火险天气处于待命状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都应立即尽力扑救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得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扑火应急小分队参加扑火;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得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监测

村、组要加强野外用火的巡查,村、组护林人员坚持死看硬守,对违反规定用火的要及时制止;对发现有火情的,立即逐级上报。

毗邻单位获悉火情后,应主动做好边界的防范工作,严防火灾蔓延入境,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动,在接受扑火任务时要积极参加扑火战斗。

)信息报告和处理

村组在得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尽力扑救;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及时未扑灭的,要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在现场建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尽力扑救;各级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要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

森林火灾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扑救森林火灾,应建立各部门、各单位联动的响应机制。

村组发现火情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火场,并沿途召集部分村民到火场进行现场堪察、留在失火现场指挥,并通知村班子其他成员和扑火应急小分队队长,组织应急小分队及其他村民迅速赶往扑救;同时报告镇防指。

镇防指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长请示,由指挥长安排通知镇森林消防队火速带上扑火工具赶赴火灾现场;同时由镇防指通知毗邻地区做好防范及增援准备。

在火灾现场,战略上由指挥长指挥,消防队员战术由队长指挥,消防队成员及其他参加扑火人员只有扑火的义务,没有指挥权。扑救火灾时,以扑打为主,在过火面积大、火势旺、风力强、难以扑打时,应采用灭火机、灭火弹辅助灭火,若还是无法灭火,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砍设隔离带,隔离带宽度视风力、火势及林况定,隔离带宽度一般在20米以上,间隔距离依据火与人的速度差,即应在火到达隔离带之前将隔离带砍好。在明火扑灭后,一定要搞好火场清理,在有水源的地方利用水枪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要留下一定的人员监守火场,待火彻底熄灭,方可离开。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一)资金:扑救森林火灾资金,由火灾肇事单位或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二)物资:镇指挥部贮备一定数量的扑火物资:风力灭火机5台、二号工具20件、铁锹40把、油锯1台、灭火弹200枚、水枪2套,保证扑火物资处于充足状态。

(三)技术保障:林业部门在火灾扑救中,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地形、地貌、森林资源分布等提供技术支持;对森林火灾损失做出初步评估。

(四)通讯、交通工具准备:镇村防指机构要保证电话畅通,镇指挥部及森林消防队成员、村防火领导组成员及扑火小分队防火期内应保证通讯畅通,镇、村防火指挥机构要保证有防火运兵车及森林防火宣传巡逻车辆。镇防指要落实好食品及医疗救护等。

五、灾后处置

(一)山火扑灭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灾面积、森林蓄积量、扑火消耗的物资及火灾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查处结果;重大案件应立即报告并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搞好调查处理。

(二)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牺牲的国家职工(含临时工),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确实无能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三)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①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或在扑救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的;②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③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检举报告的。对玩忽职守或拒不执行命令或不参与救火的人员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新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