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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124/202103-00122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6
废止日期: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信息
发布时间:2021-03-26 15:22 来源: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提出审核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低保申请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