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县建投集团:
11月24日,县发改委联合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县交通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查建设工程项目现场6个,其中市政建设类工程项目3 个,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 1 个,水利设施(服务)类项目 2 个。联合检查组通过查阅项目招标文件、档案资料,了解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通过察看现场,了解了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设进度等标后履约情况。
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均按规定签订了合同,项目招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及时,大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都严格按合同履约,并健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标后履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受池州市疫情影响,检查当日,青阳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龙山花园小区)项目经理、安全员,五溪山色文化旅游度假区扩建项目文宗古村室内装饰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技术员,无法到场。
2.青阳县平岗路延伸段改建工程因征迁问题,致使项目未能按施工计划推进。
3.个别项目资料管理、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日志、安全教育记录不完善。
4.个别项目监理管理不到位,监理日志记录不完善。
三、整改工作要求
1.施工单位应切实抓好现场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抓好岗位管理,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2.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快完善项目建设资料,确定专人保管。
3.项目监理单位要规范建设现场管理,在做好现场管理的同时,完善监理资料的记录和保管。
4.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并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加强检查成果运用。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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