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皖发〔2016〕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29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2017〕18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12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加快推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在工作调研中,企业针对壮大市场主体、扩大市场规模、推进电商集聚、完善电商配套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政府重点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电商扶贫和服务民生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有效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今年6月,市政府重新修订了《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县区出台相应配套政策。为此,我县对原政策组织开展了修订工作,旨在更好地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
第一,《政策措施》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战略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第二,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电商安徽”建设决策部署,并引导电商主体在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壮大体量规模、提供生产生活便利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第三,引导电子商务涉足更多更广领域,尤其在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电商扶贫以及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等这些领域,以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相关需求,进而促进我县现代服务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五个方面十二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个方面:壮大电商经营主体(2条),从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自营第三方电商平台发展等予以扶持,大力培育本土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强化支撑作用,促进电子商务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第二个方面:支持“两中心一站点”运营(3条),支持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快递物流、农村电商服务网点等建设,促进农村商务加快发展。
第三个方面:加大电商扶贫力度(1条),对综合网点销售农户和贫困户本地农副产品且年网络销售额超5万元的,按年网络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
第四个方面:鼓励电商服务民生(2条),支持电子商务进社区优化升级,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便民利民、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
第五个方面:其他事项(4条),主要包括申报条件、奖补资金、政策解释和适用年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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