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各办、中心,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青阳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22]31号)和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窑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安〔2022〕11号)文件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精准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护网,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牵头带队,抓落实、抓检查、抓整改、抓成效,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罗伟
副组长:章蓓蓓 柏安定 孙来发 陈 杰 施阮盼 邹贤振
凤尔鹏
成 员:洪 流 陈智华 夏 晨 曹英文 朱国前 梅盛华
曹凌海 章金祥 张小军 徐朝明 章学飞 唐世平
曾天富 许照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柏安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许照芳同志任成员。
二、时间安排
2022年7月19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城镇燃气(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各村、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丁桥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督促餐饮场所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2.严禁超量存放储气瓶,指导、督促餐饮业主每月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填制《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自查表》并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非煤矿山(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3. 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跟进式做好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4. 扎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认真开展防雷电大风等隐患排查工作,细化雨季防洪措施;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规定,确保矿山安全度汛。
5.加强矿内倒运车辆、挖机等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程规范作业,确保安全。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各村、丁桥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6.认真落实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措施,加强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危险化学品储罐要严格实行喷淋降温措施,不得超量存储,并要加强巡查,确保库区通风、降温设施和储罐冷 却喷淋、报警装置、防雷设施完好有效。
7.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及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消防安全(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各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丁桥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8.持续推进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并在前期摸排基础上,持续开展摸底排查、“入户宣传”“上门提醒”, 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9.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危旧房屋、老旧厂房、建筑工地宿舍等安全用电检查并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严防因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用电超负荷等引发火灾。
10.紧盯电火桶厂、服装加工、劳动密集型企业、餐饮、敬老院、农贸市场等重点消防领域,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排查整治。
(五)建筑施工(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11.严格落实 40℃、37℃、35℃等高温情况下室外禁止作业、限时作业、减少作业时间等要求。
12.积极采取“抓两头、歇中间” 避高温措施,采取换班轮休、错时作业,尽量避免中午高温时段施工作业,严防中暑。
13.要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围墙、工程机械四周危险场所纳凉、休息。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
14.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 (槽) 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
(六)特种设备(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5.重点检查使用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及办理使用登记,确保安全使用。
16.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等安全隐患。
(七)食品安全(责任领导:柏安定、孙来发,责任部门:各村、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7.重点检查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经营场所,严厉打击食品掺假使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8.扎实做好50人以上农村家宴(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指导和备案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厨师备案、食品采购贮存、索证索票、厨师和帮厨人员的体检。
19.做好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督导巡查和检验监测。
(八)工贸行业(责任领导:章蓓蓓、柏安定,责任部门:丁桥供电所、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20.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购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
21.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履行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三同时”程序。
22.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严格落实 “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要求,加强现场管控,杜绝盲目施救。
23.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突出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
(九)森林防火(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镇林业站)
24.持续严格火源管控,加大巡逻检查力度,认真排查火险隐患,突出对重点时段、重要部位、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灭火意识。
(十)学校安全及防溺水(责任领导:陈 杰,责任部门:各村、丁桥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25.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禁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26.重点检查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化学实验品的安全状况。
27.推动校园食堂采购可追溯食品、食用农产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28.持续开展防溺水巡查、巡逻以及宣传,及时制止无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玩耍、水中游泳等行为,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整改处置。
(十一)民政服务机构(责任领导:邹贤振,责任部门:为民服务中心、敬老院)
29.定期对院内消防报警装置、灭火器、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定期组织院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30.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堂操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同时严格落实索票索证、食品留样等工作。
(十二)交通安全(责任领导:施阮盼,责任部门:各村、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丁桥派出所)
31. 加强农村道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面包车超员、电动车三、四轮车及低速货车等车辆违法载人行为。
32.危化品运输单位要重点防范因高温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
33.完善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车辆检测和驾驶员培训,防止带病车辆上路,确保行车安全。
(十三)水利(责任领导:孙来发,责任部门:各村、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34.全面排查水库、水闸和堤防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水库大坝、泄洪设施,水闸闸室、闸门、启闭设备,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
(十四)防灾减灾救灾(责任领导:柏安定,孙来发,责任部门:各村、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35.强化洪涝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提前预置布防抢险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
36.各村要加强排查水库、重点山塘、圩口堤防、老旧危房、切坡建房、低洼处农户、在建工程、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
37.各村要及时做好洪涝等灾害天气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全面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四、检查方式和要求
1.检查方式:各检查组成员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检查要求:各检查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从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清单,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各检查组将本次检查的结果请于9月30日前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总通报。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抄报:县安委办、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