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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124/202201-0005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丁桥镇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丁政〔2022〕1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17
废止日期:
丁桥镇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15:02 来源: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意识。根据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21〕64号)、青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21〕31号)和青阳县救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青减救办〔2021〕8号)文件要求,镇安委会立即组织辖区内非煤矿山、危化物品、铸造、建筑、消防、学校、电力、交通、食品药品、加油站(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特种机械设备等行业领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持续推进“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牵头带队,抓落实、抓检查、抓整改、抓成效,组成人员如下:

 :王罗伟

副组长:章蓓蓓 柏安定 孙来发 施阮盼 凤尔鹏

 :梅盛华 张小军 章金祥 曹凌海 徐朝明 章学飞

陈智华 罗邦武 朱国前 唐世平 许照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柏安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许照芳、袁锟同志任成员。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月17日至3月31日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城镇燃气(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各村、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丁桥派出所、镇安委办)

1.重点检查餐饮场所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整治气瓶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

2.指导、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非煤矿山(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镇安委办)

1.检查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重点抓好高陡边坡的整治工作,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情况。

3.严格爆破规程,严禁放大炮、土夹炮、盲炮,爆破前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疏散好人群,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

4.加强矿内倒运车辆、挖机等设备维护和检修管理,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安全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各村、镇安委办)

1.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运行和固体危险废物的处置。

2.加强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及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消防(责任领导:柏安定、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丁桥派出所、镇市容中队、镇安委办)

1.重点对辖区内宾馆饭店、超市、“前店后宅”“上店下宅”等场所集中开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设置防盗窗、违规用火用电、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隐患,并督促落实隐患问题整改。

2.对辖区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

3.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及时发布火灾风险提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

(五)建筑施工(责任领导:孙来发、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镇规划办)

1.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批先建等情况。

2.加强高空平台、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和大型设备等重要施工作业点位的现场监管,强化防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的预防措施;

3.督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三违”行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审批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

(六)特种设备(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委办)

1.重点检查使用中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

2.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等安全隐患。

(七)食品安全(责任领导:柏安定、孙来发、施阮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技站、镇民政所、镇安委办)

1. 重点检查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经营场所,严厉打击食品掺假使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扎实做好50人以上农村家宴(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指导和备案管理工作。

3.学校、敬老院检查加工就餐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加工制作规范,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

4.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督导巡查和检验监测。

(八)工贸行业(责任领导:章蓓蓓、柏安定,责任部门:丁桥供电所、镇经发办、镇安委办)

1.重点检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2.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3.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九)森林防火(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镇林业站)

1.制定森林防灭火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完善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落实扑火组织、人员,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和物资。

3.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综治,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十)教育(责任领导:施阮盼,责任部门:各村、丁桥派出所、镇安委办)

1.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禁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2.检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加工就餐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加工制作规范、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健康管理等情况。

(十一)民政服务机构(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镇民政所、镇敬老院)

1.确保敬老院食堂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同时做好食物购进索票索证和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工作。

2.定期对敬老院消防报警装置、灭火器、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针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要及时修缮。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禁止院民私自违规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等电器,切实将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火灾隐患;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关注院内情况,处理应急事件,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道路交通(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镇交通站、丁桥派出所)

1.抓好“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安全保障,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货车以及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

2.排查治理镇域内农村公路缺少标识标线、急弯、高边坡路段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风险隐患。

(十三)减灾救灾(责任领导:柏安定,责任部门:各村、镇安委办)

1.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前预置布防抢险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做好除冰、扫雪等装备准备。

2.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冬春救助工作,将因灾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众作为救助重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检查方式和要求

1.检查方式:各检查组成员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检查要求:各检查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清单,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各检查组将本次检查的结果请于3月31日前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总通报。

 

 

 

 

 

 

 

 

 

 

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抄报: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