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统计局 > 统计重点领域 >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消费品零售总额分析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587F/202210-00026 组配分类: 消费品零售总额分析
发布机构: 青阳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2022年三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28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2年三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发布时间:2022-10-28 16:34 来源:青阳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青阳县坚持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贯彻落实稳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一系列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全县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恢复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1.8亿元,同比下降0.5%,较二季度降幅收窄1.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为4.9亿元,同比下降10.8%。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是乡村消费品市场恢复态势优于城镇市场,但城镇消费仍是市场主力。前三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7亿元,同比下降0.5%,占全社会消费品市场的6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1亿元,同比下降0.4%,占全社会消费品市场的39%。乡村市场降幅低于城镇市场0.1个百分点,比二季度降幅差缩小0.1个百分点。随着乡村振兴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乡村市场的潜力不断释放。

二是四行业零售额占比不等,零售业零售额仍占主导地位。前三季度,零售行业零售额累计完成46.6亿元,同比下降0.3%,比上年同期增幅24.4个百分点,比半年度下降面收窄0.9个百分点。零售业零售额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5%,比半年度占比下降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占比持平。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累计完成零售额3.9亿元,同比下降9.4%;限额以下零售业单位累计完成零售额42.7亿元,同比增长0.7%。

三是餐饮收入受疫情影响比商品零售更显著。1-9月,实现限上商品零售3.97亿元,同比下降10.1%,比上月降幅加深0.3个百分点;实现限上餐饮收入0.91亿元,同比下降13.5%,与上月降幅持平。

四行业销售额(营业额)保持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批发业实现销售额44.7亿元,同比增长31.1%,;零售业实现销售额58.9亿元,同比增长4.3%;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9亿元,同比增长12.7%;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3亿元,同比增7%。四行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速除批发业比半年度增幅回落2.9个百分点,其余三个行业分别比半年度增幅高1.6、5.7和6.5个百分点。住餐行业受去年同期三季度点状疫情复发,各类宴席的简办或取消,导致三季度当季同期基数低,使得本年三季度当季住餐行业增速较高。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是限上单位分布不均,无新增限上企业。全县共有限上批零企业23家,住餐企业10家,大个体55家,60%的限上单位位于蓉城镇,少数单位分布在开发区和部分乡镇,乔木乡无限上商贸单位,地域发展不平衡,前三季度无新增的月度纳限企业。

二是限上单位下降面广,权重企业下降大全县88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前三季度有20家单位销售额(营业额)下降,下降面为22.7%。9月份,当月下降单位26户,占比29.5%。停业、注销单位共5家,占比5.7%。其中,前三季度青阳县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降幅影响较大,销售额累计下降7%,下拉限上零售业行业增速1.6个百分点。前三季度青阳四季永逸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额累计下降6.2%,下拉限上住宿业行业增速3.9个百分点。

三是网络零售占比不断提升。前三季度,全县限上商贸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为4614.6万元,占全县限上零售额9.5%,比去年同期占比提升4.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8%,比去年同期增幅高65.1个百分点。

四是退出带同期数单位影响持续加深。因上年退出10家个体户带同期数,前三季度,同期数下拉限上增幅14.9个百分点,比上季度影响加深0.6个百分点,预计年度影响将超过15个百分点。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是做好年度纳限工作,力争商贸单位应统尽统。按照要有数,先入库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的要求,加强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招商、统计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细化责任,做好限上单位摸排清查工作。对具有达限潜力的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策引领与扶持,助力单位发展壮大,建立限上单位“预备库”。抓住11、12月份两次年度申报入库机遇,对于前期达到限额以上标准而未入库的商贸单位,及时组织申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为消费品市场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大力培育线上经济,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要积极引导实体商贸企业转型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加快线下经济和线上经济相融合,鼓励企业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拓展客源,增加营收,促进传统零售企业转型升级。

三是大力促进节假日消费,释放居民消费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完善节假日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和职工疗休养制度,在县域内开展活动,助力本地文旅行业纾困、助力乡村振兴,形成消费增长点。充分利用“双11”、“双12”开展促销费活动,扩大节假日消费,持续激发消费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