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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210-00216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10号(总第38期)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10号(总第38期)
发布时间:2022-10-31 09:17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10号

(总第38期)

 

 

 

县政府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县政府办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5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

现将《青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24日

 

 

 

 

 

 

 

 

 

 

青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点县

工作方案2022-2025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创造、保护、运用、保护、服务、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青阳县创新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皖发〔202133号)文件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做大做强工业与文旅“两大支撑”,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旅名县、科创兴县“四大战略”,为推动青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青阳县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明显优化,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新实力稳步提升,实现全县建设知识产权、产业、人才协同发展。将青阳县打造成为创新能力强劲、成果转化高效、保护措施有力、管理体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县。

(一)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优化。县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部署。强青阳县知识产权相关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力。增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每年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支持不低于全县一般性财政支出的0.05%,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每年增长不低于10%。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并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作为考核重点内容。优化政策供给,加大对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到2025年,全面取消专利授权资助。

(二)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大幅提升。创新工作方法,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培育一批知名商标品牌,实施版权提升工程。通过对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持续开展,继续保持专利申请数量、质量全市领先、全省前列,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均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国(境)外专利申请稳步提高,商标注册持续增长。完善商标品牌工作指导体系,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管理。到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每万人专利授权量、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每百万R&D经费发明专利授权数、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比例等主要指标赶超全省平均水平。

(三)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明显优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强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格执法,为青阳县知识产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宣传工作,借助多种媒介、载体等现代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浓烈氛围。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凸显,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明显优化。

(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导航项目备案。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能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和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工作。强化地理标志运用工程,打造九华黄精区域公共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创建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优化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申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到2025年,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5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笔数年均增长20%以上;专利许可转让次数年均50件以上,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家以上,商标品牌示范企业3家以上。

(五)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打造集商标、专利、版权等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与企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联系。到2025年,全县引进或培育2家以上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集聚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家以上。

(六)知识产权创新实力稳步提升。围绕创新链布局专利链,开展技术攻关,强化专利固化、转化意识,在机电装备制造、非金属新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提高企业有效运用专利技术的能力,指导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探索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到2025年,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战新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1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积极发挥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作用,健全部门沟通协调、重大事项通报和重大案件会商的工作机制,探索优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支持。优化现有知识产权奖补政策供给,到2025年,全面取消专利授权资助,逐步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利用企业调研、高企培育、四送一服等工作契机,广泛普及知识产权常识,编印知识产权服务手册,在各产业园更新知识产权政策展架,提高知识产权政策知晓率。加大县财政对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的经费保障力度,每年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支持不低于全县一般性财政支出的0.05%,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每年增长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优化机电装备制造、非金属新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三大主导产业领域的专利布局和专利储备。围绕高价值发明专利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海外专利权同族发明专利申请,梳理现有维持年限较长的有效发明专利,支持与鼓励其维持10年以上,推荐高价值专利或核心技术专利参评中国专利奖和省级专利奖。到2025年,全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每万人专利授权量、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每百万R&D经费发明专利授权数、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比例等主要指标赶超全省平均水平,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战新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名商标品牌培育。实施知名商标品牌培育计划,通过强化宣传、政策激励等方式,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大力促进国内商标注册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积极申报认定驰名商标。加强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商标品牌建设,大力发展区域品牌经济,力争申请认定1家以上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完善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供商标培育、运用、保护等专业咨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版权提升工程。加强版权登记保护,鼓励推行完善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引导企业努力打造精品版权,遴选推荐合适企业参评国家级、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部门沟通,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监管等协同衔接。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大保护区域工作发展。完善县科技、公安、市场监管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横向沟通机制,畅通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纵向联系,及时将相关投诉举报案件转交给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仲裁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文旅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加大对商标、专利、网络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高效处置专利纠纷。持续开展“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在商业秘密技术甄别、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等领域开展执法探索。到2025年,案件公开率达到100%,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仲裁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文旅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检察、侦查和技术调查官队伍的专业化培养、选拔。推进司法审判与专利、商标、版权等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开展重点领域、核心产业、关键环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高协作水平和保护效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委网信办、县法院、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立健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积极建设精密铸造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机电装备制造、非金属新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等青阳县主导产业,开展1-2项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深化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备案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助力破解一批“卡脖子”、进口替代、首台套等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充分发挥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及评估机构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工作。到2025年,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1.5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笔数年均增长20%以上培育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快拓展专利保险市场。支持企业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合作,通过专利交易、专利许可、投融资等活动开展专利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经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创新载体、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会,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转移。推荐适合企业积极申报安徽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用好专项资金,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引进吸收方式形成知识产权,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到2025年,全县专利许可转让次数年均突破50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地理标志运用工程。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积极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打造九华黄精区域公共品牌,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使用“九华黄精”国家地标保护产品标识,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九华黄精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科技经信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创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鼓励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以及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实施专利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在争取形成各级技术标准,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全县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家以上,商标品牌示范企业3家以上,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30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1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主动面向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重大科研项目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支持。完善专利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专利文献、相关产业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等数据库平台,为县域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撑。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池州分中心青阳工作站内部组织,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试点建设期间,新增省、市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2家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主题集中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年均4次以上,并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积极协调上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领导、行业专家等专业力量,针对企业等创新主体定向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加强高水平服务机构招引培育力度,鼓励专业机构培养专利代理师,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完善服务链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服务机构与企业加强联系,培养引进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为企业提供专利信息分析、知识产权运营等专业服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县引进或培育2家以上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集聚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家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1-2次。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的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县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为促进全县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政策保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县财政对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的经费保障力度,对符合政策的知识产权项目予以支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价值专利项目、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以及版权、商标战略实施等方面。(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并实行年度考核,各部门要狠抓落实,定期向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办公室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在制度、法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创新举措、特色工作、突出成效,确保我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目标全面实现。(责任单位: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委督查室、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青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操胜

常务副组长:王明星

         长:甘正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青山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员:张秀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保东  县法院副院长

曹建国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发改委主任

杨忠喜  教体局局长

    科技经信局局长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义三  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施敬群  人社局局长

邵染林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罗桂珍  文旅局党组副书记

陈文斌  县卫健委主任

吴士衡  县统计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汪永华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程炳文  县人行行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青阳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甘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因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需要调整人员时,由承接该工作或职务的同志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文。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部门、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1017日     

 

 

 

 

 

 

 

 


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地名服务水平,推动地名信息有效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2252号)和省民政厅《关于拓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范围名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需求和改革创新为导向,以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拓展服务为重点,着力推进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同步、应用范围广泛、形式载体多样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体系,更好发挥区划地名在促进青阳文化旅游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与高德、百度等互联网地图企业合作,搭建政企合作平台,开展试点地区地名上图、地名文化宣传等活动,方便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推广地方文化旅游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地名点亮。通过与高德、百度等互联网地图企业合作,开展城区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基地和乡村道路、村社区、自然村、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地、特色农副产品产地、扶贫项目点等重点地名的采集、审核、上图工作,实现相应的目标地名在国家地名信息库里录入、互联网地图上标注,方便社会查询和群众出行。

地名文化推广。通过与百度百科合作,开展重点地名、重点产业项目和乡村特色农副产品、产地、旅游地等信息采编,形成百度百科词条,同步宣传青阳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推介旅游资源,推广名优土特产品,提升青阳知名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方法步骤

宣传培训阶段2022年10月25日前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地名采集工具使用和百度百科词条编写的业务培训,宣传“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时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地名比对阶段2022年11月20日前一是各乡镇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分别对照高德、百度地图软件进行信息比对,确定拟新增报错地名的需求清单。二是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对需要在百度百科重点推介的旅游资源、重点场所、民俗文化、名优产品等进行梳理,确定拟新增、更换、修改的需求清单。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信息采集阶段2023年3月20日前一是各乡镇结合地名需求清单,分别通过高德、百度地图软件按照确定的采集对象开展地名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软件上传新增和报错的地名信息数据。其中,属于涉密、敏感或不便于公开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范围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况的,必须予以删除;属于国家地名信息库入库范围的地名,按要求填写《国家地名信息库拟入库地名基本信息表》进行备案管理;属于导航兴趣点等其他类型的信息,做好数据分类统计。二是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根据确定的百度百科需求清单,按照词条编纂规范要求汇编整理形成百度百科词条。县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对采集的百度百科词条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3年4月5日前)。县民政局负责将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确定的新增、修改的地名数据和编写的百科词条汇总,并协调高德、百度公司做好地图上图后续工作和百度百科词条上线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总结评估2023年4月10日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汇总后,报送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区划地名命名成果运用对全县经济建设和服务群众生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结合地方或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沟通协作。县民政局要充分履行试点工作牵头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地名信息采集和百科词条汇编,确保按时、按质、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地名文化推介工作的审核把关;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地名文化推介和重点商业场所的百度百科汇编;县住建局会同民政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街路巷、重要公共活动场所、新建小区和传统古村落的地名文化推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名信息的审核把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产业示范基地、优质土特产品的地名文化推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有重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桥梁等设施的地名文化推介;县文旅局负责全县A级以上景区、重要景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地名文化推介;县民宗局负责重要宗教场所、重点民族文化的地名文化推介;县供销社负责重点企业、产品的地名文化推介;各乡镇负责采集新增、报错的地名信息的采集,向各责任部门推荐拟纳入百度百科宣传推介的词条。

强化安全保障。深入贯彻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控水平,切实保障区划地名信息安全。

加强跟踪评估。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了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使用反馈情况,开展试点成效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抄报: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中共青阳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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