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2〕85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对纳入监测的11家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进行核查后提出监测意见,现将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13日-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联系。
联系电话:0566-5038532。
附件:青阳县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监测结果公示表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青阳县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监测结果公示表
序号
主体名称
监测结果
备注
1
青阳县齐越蛋鸭养殖专业合作社
合格
2
青阳县丰瑞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3
青阳县木瓜山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4
青阳县南山茶叶专业合作社
5
青阳县灵山茶叶专业合作社
6
青阳县特种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7
青阳县九华东堡农特产专业合作社
8
青阳县百草园黄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9
青阳县润农农业专业合作社
10
青阳县洪福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
11
青阳县年丰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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