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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政策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75X/202208-00041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做好 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24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 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 14:57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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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 年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
„2022‟704 号)《池州市农业农村局、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池农
„2022‟98 号)精神,现将做好 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
等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整合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下达我县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
标,细化具体工作任务,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具体任务、支
持重点、补助标准等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约束性任务补助资
金不得统筹使用。
二、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切块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2
资金、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制定我县总体实施方案。
(二)推进政策公开。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本地项目
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
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检查
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
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
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人:朱兴本 杜琳
联系电话:0566-5021585
邮箱:577118311@qq.com
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
2.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
任务清单
3.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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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总体资金使用方案(草案)08.pdf【1.17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