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纪委监察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6.40
23.1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6.40
13.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00
10.1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纪委监察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4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8万元,完成预算的41.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纪委监察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8万元,占56.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10万元,占43.5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08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89万元,下降4.18%,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21年青阳县纪委监察委国内公务接待共2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63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1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9.34万元,减少74.39%,主要是2020年购置了新的公务用车,2021年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10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纪需要。2021年末,青阳县纪委监察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联系方式:中共青阳县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6-50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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