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财政局 > 财政重点领域 > 财政专项资金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210-00050 组配分类: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酉华镇2022年第三季度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10
废止日期:
酉华镇2022年第三季度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发布时间:2022-10-10 15:40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1-9月份惠农补贴资金累计发放718.13万元,其中:稻谷补贴资金为35.64万元;低保水电费补助资金为0.9万元;农村五保户电费补助资金0.58万元;扶贫村干工资为0.42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202.34万元;村干部廉政保证金为4.72万元;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一户多残)为3.52万元;村组干部报酬和补贴资金为100.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为13.02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为5.97万元;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4.3万元;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0.026万元;特困户临时价格补贴为0.35万元;低保户临时价格补贴为0.91万元;精神病监管管理补贴为3.36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为0.01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10.4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3.62万元;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2.2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为79.64万元;农村低保为114.33万元;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为8.96万元;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1.26万元;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0.26万元;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为0.7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为6.41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为37.98万元;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为2.12万元;伤残人员补助金为7.06万元;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为2.8万元;优抚其他为0.38万元;优待金为48.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为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