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代理记账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2]796号)有关要求,青阳县财政局与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全县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执法人员由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双随机分别抽取。
二、抽查时间
2022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发起部门
青阳县财政局
四、参与部门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检查内容
(一)青阳县财政局检查内容
整治“虚假承诺”行为:整治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虚假承诺行为,督促在资格申请时不符合承诺内容,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未持续符合承诺内容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及招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规章制度等情况。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检查方案,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二)严守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对检查动态和发现的问题,未经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报送,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三)密切协作。执法人员既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认真检查,依法履职,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对社会公示。
青阳县财政局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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