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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210-00010 组配分类: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22年青阳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08
废止日期:
2022年青阳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08 11:40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省下达资金1860.8万元,县级配套368万元。具体分配标准如下:
1、公用经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年.人、初中850元/年.人;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
2、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含字典)补助:标准为小学105元/年•人,初中180元/年•人,小学一年级字典14元/年•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人,初中625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