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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210-00003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08
废止日期:
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08 10:49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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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96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6-50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