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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F56229X/202204-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乡振办【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0:01 来源: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到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指引,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动查摆、举一反三,集中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面貌的各类突出问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不断改善农村群众生活质量,持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农村改厕问题“回头看”行动。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有明显问题没有被摸排出来、摸排出的问题厕所整改不到位、新改建厕所出现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管护机制不健全等五方面,2021年开展的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和2021年初以来的新建农村户厕进行“回头看”,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农民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满意一(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全县农村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河塘沟渠漂流物等垃圾治理情况;排查各收集点垃圾回收开展情况;排查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和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的运转处理情况。(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行动排查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点等村级集中式、纳管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管网破损、水质不达标、终端设备故障等问题;排查农村房前屋后三水是否有直排现象;加快已摸排黑臭水体治理进度,建立长期监测机制,坚决杜绝出现新的黑臭水体及已整治水体返黑返臭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协同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政府)

(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月”行动。五清一改为重点,紧盯城乡结合部、城郊地区、沿江圩区、中心村边缘地带、两高一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紧盯村内沟塘河渠、农户房前屋后、卫生死角、道路两旁等重点部位,对农村厕所未改造、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生活污水裸露排放、沟渠沟塘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立即整改,确保重点区域干净整洁有序。(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与服务。各乡镇要参照县级做法成立相应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调度指导。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机制,自即日起,各乡镇每天下午4点前汇总相关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见附件1)报县乡村振兴办汇总(联系人:房月琴;邮箱36445050@qq.com;联系方式18905661991);每周五报送本周排查整改成效做法报告,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24月29日,请各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随第一次排查整改情况一同报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密集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对行动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提醒、督办、警示。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具体部署。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的过程作为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行动的过程,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县融媒体中心、灵秀青阳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进行梳理、总结、提炼,积极做好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工作态势。

(四)加强考核督查。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查考核,传导压力,巩固工作成效。

 

附件1:青阳县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日报告”表

附件2:县级督查组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3:青阳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清单

附件4:青阳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