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政法专项经费保障使用情况
2021年青阳县司法局政法经费拨款共计246.7万元。
中央和省经费拨款总计157万元: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36万(其中法律援助经费8万,社区矫正经费11万,人民调解经费12万),中央法援办案专款14万,省法援以奖代补资金7万。
同级财政安排总计89.7万元:其中法律援助24万元。
办案(业务)经费2021年共支出202.62万元,各项支出费用为:普法宣传14.1万元,人民调解23.6万元,安置帮教6.4万元,法律援助经费53万元(其中办案支出47.48万元),社区矫正11.2万元,司法所业务费60.3万元,其他司法支出34.02万元(其中信息化运行维护费9.7万元)。
2021年青阳县司法局装备经费支出44.08万元(全部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2021年政法经费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阳司法行政系统在职人数局机关17人(退休1人,新招录1人,调入2人),司法所22人(调出1人,辞职1人,新招录2人)。
办案业务经费支出202.62万元,用于局机关90.1万元,人均5.3万/人,用于司法所112.52万元,人均5.11万/人。
装备经费支出44.08万元,用于局机关3.24万元,人均0.19万/人,用于司法所40.84万元,人均1.8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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