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支持稳定粮食生产,多举措确保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时发放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会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水利部门密切会商,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印发了三批次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工作机制,规范了申报程序,规定了时间节点。召开相关会议,落实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发放。
二是规范申报程序,提高落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补贴对象,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使实际种粮农民和组织真正受益。
三是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财政、农业、乡镇各自职责,共同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对工作进展实行每日一调度,保障各项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释疑解惑。相关单位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广播、报刊或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都设立了热线电话,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自觉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保障了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检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发放给实际种粮农民。
截止9月底,已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三批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补贴资金723.53万元,受益种粮户次55071户,其中:第三批可享一次性补贴的粮食播种面积为220546.991亩,每亩补贴标准为7.56元,共计发放166.51万元。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实际种粮者手中,切实保障专款专用、安全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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