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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48Q/202206-0001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人大代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中提出关于治理野猪危害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21
废止日期:
关于人大代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中提出关于治理野猪危害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1 10:07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唐永东代表:

您在青阳县“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中提出的“关于治理野猪危害”的建议,已交由县林业局主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逐步改善,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提升,野猪种群及数量剧增,导致野猪伤害家禽、损毁农林作物等情况逐年增加,给林农造成巨大损失。为此,我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了猎捕野猪计划,制定了猎捕野猪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县有猎捕经验的人员成立了青阳县护秋狩猎队,购买了猎捕枪支,发放了狩猎证。2021年初青阳县护秋狩猎队根据各乡镇反映的情况,分别对陵阳、酉华、新河、蓉城等乡镇野猪危害农作物严重的区域进行了猎捕,有效的保护了农作物生长,减少了农林的损失。

同时,为弥补野猪危害农作物给林农带来的损失,我局多次与平安保险公司进行洽谈,为全县范围内野生动物危害农、林、畜等情况购买了赔付保险,对野生动物危害较大较重的情况进行赔付补偿。现已赔付全县林农174户,共计21960元。

但是,我局在组织开展猎捕野猪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一是野猪属于杂食性群居动物,环境适应性和繁殖能力都极强,野猪种群及数量还在不断攀升,短时间内很难控制其增长的速度。二是由于野猪是一种中型哺乳野生动物,而且具有极高的危险性,非专业人员很难猎捕,且容易造成人员人身伤害。三是枪支猎捕野猪是最好的猎捕方式,但由于公安机关对配备、持有、保管枪支、弹药均有非常严苛的规定,且使用枪支猎捕的时间受限,短时间内猎捕的数量不多。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局将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加大野猪的猎捕工作,有力有效的保护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山区林农采取驱赶、恐吓、设障等方式驱赶野猪,减少野猪危害带来损失。二是在全县各乡镇摸底调查有猎捕野猪经验的人员,组成乡镇护农狩猎队在辖区范围内使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猎捕。目前,陵阳镇护农狩猎队已成立,共计28名狩猎人员,猎捕工作已经展开。三是继续同公安部门对接,积极探索枪支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争取狩猎队持枪猎捕野猪。四是继续为全县范围内野生动物危害农、林、畜等情况购买赔付保险,对野生动物危害较大较重的情况进行赔付补偿。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将根据《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给予相应补偿。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关心。

青阳县林业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林业局  0566-502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