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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03
废止日期: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16:58 来源: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青法办[2021]1号)和《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青法宣办[2021]01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文旅融合发展为路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实践,强化服务保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责任担当。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召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内容,明确全年度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专题研讨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确保全局现有工作在法治建设总体要求下开展;

二是坚持普法和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规划和普法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细化目标任务,对年度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学习教育,坚持法治教育常态化,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模范用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每周一例会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9月,县编委出台文件成立“青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县文旅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文旅局名义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等有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成立后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局(大队)—中队”组织架构,设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队,作为大队所属事业单位,列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具体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队核定事业编制13名,设副科级中队长1名,股级副中队长2名,内设执法一队、执法二队和办公室兼举报投诉受理股3个机构,编制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10名。

六是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组织好每年度文化(文物)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2021年又组织6名新录用人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截至目前全局共有19人持有文化(文物)行政执法资格证。

七是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指导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廉政执法纪律制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每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并提交优秀案卷参加省市评比。

(二)持续完善机制,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决执行县文旅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事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要求凡是提交党组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需提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办公室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由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签署前必须落实公平性和合法性前置审查;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全部经过法制审核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每年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和备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实际需要决定文件的使用或废止。截至目前,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已建立目录和台账,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三)规范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文旅市场执法监管。以日常巡查为主线,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检查,并先后开展了非法卫星专项整治、文旅行业专项整治、暑期文化市场整治、文物执法保护工作等行动,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立案调查5起案件,行政处罚4起,累计没收出版物794册,执收罚款13400元,现场责令下架有害信息图书360余册。

二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以“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方式规范经营,把警示通报、行政约谈、警告、自行整改等“柔性手段”融入到监管执法过程中,将打击、处罚和警示、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软约束作用,及时整治苗头性问题,教育和引导文化市场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今年来,对演出活动提前介入完善各项手续,对网吧日常检查中发现防疫、禁烟等内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开展行政约谈6家次,对发现违规苗头的旅行社约谈3家次。

(四)化解投诉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投诉处理规章制度。制订投诉管理规定和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处理档案。2021年,受理12301平台投诉、电话投诉和文化市场举报23件,办结23件,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无因调解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访行为发生。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组织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编排展演法治文艺节目及非遗作品,影剧公司放映法治影片等形式将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向深入;利用办公场所、文旅企业等电子显示屏,橱窗、板报、横幅等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使依法治理行政工作精神在广大群众中广泛知晓;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把法治教育宣传与文艺作品、文艺表演的创作结合起来,寓教于乐,开展了廉政文化书画展、“送戏进万村”惠民工程、非遗古韵颂宪法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也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出法治青阳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

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为导向,规范服务标准,整合系统资源,优化办事流程,促进信息共享,推动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对本系统全部进驻事项进行梳理,做到“减环节、优流程、缩时限”,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要件,减少审批环节和申报要件。截至目前进驻事项105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公共服务事项38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其他事项1项。2021年已办理5768件审批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六)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机关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决策听证机制、专家论证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存在不足的原因。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全面,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主要集中在与文化、旅游工作有关的法律范围内,还不能完全满足职能工作的需要;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主要是以咨询、宣讲为主,还不能完全满足干部职工的需要。

(七)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围绕市县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宣传内容,整合全局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的资源,吸引社会力量主动积极参与其中,营造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之间、部门之间的依法行政工作互动,促进跨行业、跨区域的执法联动,探索更高效的双随机联合督查机制,促进彼此之间学习交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拓宽执法专业知识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