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打造“15分钟健身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现根据《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中提出的“实现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实现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通过在全县范围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2022年,我县新建健身场地设施12个,包括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多功能球类场地及健身路径,这些设施的建成将进一步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做好“15分钟健身圈”规划布局。建立覆盖全县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按照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对居住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必备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要求,以场地为中心、结合城市社区行政区划、人口密度、服务半径等,规划“15分钟健身圈”,合理布局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场地类型包括基础运动场地、球类运动场地、冰雪运动场地、群众健身场地、综合性场馆、户外运动场地和其他体育场地。
(二)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面落实青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社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公共场地,推进建设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城市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同时加强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巡查,坚持公共体育设施“谁受益谁管理维护”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维护更新和提档升级。
(三)实施居住区公共健身设施达标工程。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四)提升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服务水平。落实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开放。鼓励县域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建立全民健身设施定期检修和维护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三、资金筹措
(一)县教体局会同县发改委积极申报中央财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会同县财政局积极申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县教体局将积极遴选出深受群众好评的健身设施,参与省“15分钟健身圈”建设项目评选活动,为其争取奖补资金。
(三)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及《池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本县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严格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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