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杜村乡人民政府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598/202206-00031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杜村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21
废止日期: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2-06-21 11:55 来源:青阳县杜村乡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1、2017年起,中央、省财政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只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

       2、经商办企业户、在城镇拥有或购买永久性安全住房或商业用房、财政供养人员(含已退休的财政供养人员)、家庭拥有小汽车、另有安全住房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不得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3、4类重点对象住房经鉴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免费鉴定,并逐户发放鉴定证书)属局部危险(C类)或整体危险(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