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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903439E/202208-00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陆庆林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2022年4月(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3
废止日期:
关于陆庆林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2022年4月(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03 15: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陆庆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税务局严格执行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及以前年度优惠政策的延续,同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做好政策的宣传辅导,成立工作专班,及时跟踪各项业务开展进度。

一是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第一季度有6户企业享受该项优惠。全面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截至目前,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面落实该项优惠政策。

二是严格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精神,将政策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1-5月份,我局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部享受减半征收政策;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可申请困难性减免。

三是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对符合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条件的纳税人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配合地方金融监管办持续开展“税融通”贷款业务,力争2022 年“税融通”业务累计投放2亿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2022年8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0566-50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