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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96C/202209-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县政法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报告
名称: 青阳县政法委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19
废止日期:
青阳县政法委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19 10:46 来源:县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4

10.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持平。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政法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8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没有变化。2021年青阳县政法委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本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38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02%,基本持平2021年青阳县政法委国内公务接待共132批次,1215人次,主要是用于各乡镇办理公务,其他县区学习交流,上级单位指导工作。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没有变化。本单位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