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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2330U/202204-00040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阳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0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20 09:18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217号)要求,我县开展了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共下达我县预算资金1728.90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98.9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6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67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393号)下达青阳县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998.90万元,共实施项目8项,其中:中小河流治理720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33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万元,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76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51.9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5万元,河湖管护10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其他资金安排1万元。

省水利厅、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对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进行了分解。

批复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附件2

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资金名称

水利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水利部

省级财政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安徽省水利厅

县级财政部门

青阳县财政局

县级主管部门

青阳县农水局

资金
情况

  年度金额(万元)

998.90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万元)

998.90

                     地方财政资金(万元)

年度目标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

1.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长度

公里

3.53

2.新建小型水库座数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数

1

4.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

1

5.山洪沟治理数量

6.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的县数

7.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数

8.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数

9.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面积

万亩

10.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万亩

2.50

11.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188

12.河流管护长度

公里

13.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

60

1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实施县数

1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15.截至2022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100%

16.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17.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时效指标

18.截至2021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80%

19.截至2022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20.新增供水能力

万立方米

21.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万亩

22.改善灌溉面积

万亩

23.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公斤

24.保护耕地面积

万亩

社会效益
指标

25.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0.25

26.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0.10

27.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覆盖人口数量

万人

28.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万人

0.84

2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万人

7.60

30.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万人

5.04

生态效益指标

3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32.新增年节水能力

万立方米

可持续影响
指标

33.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34.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35.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三)实施项目情况

2021年度,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98.9万元,共实施项目8项。

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池州市水利局《关于青阳县七星河南河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池水利审批〔202047号)批复了青阳县七星河南河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批复总投资3731.63万元。根据《关于下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21年投资计划的通知》(皖水规计函〔2021346号)文件,中央计划下达资金1878万元,地方资金1853.63万元。2021年下达资金1309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20万元,省级资金26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27万元。

2、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池州水利局以池水管﹝202153号文批复了南山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批复资金308.72万元。2021年度下达资金2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0万元。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下达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3万元,我县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中农业灌溉计量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4、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青阳县农水局已通过《关于下达2021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的通知》(青农水〔2021206号)分配资金76万元,用于全县60座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为5.0万人。

5、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915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下达我县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51.9万元,用于11个乡镇188个工程点维修养护,收益人口达7.6万人。

6、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青阳县农水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青阳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性措施一、二期项目维护》维护单位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维护期限2年,维护经费为11.55万元/年,中央下达资金5万元,项目已于2021年底全部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

7、河湖管护

青阳县农水局编制了《青阳县青通河朱备段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和《青阳县王村河黄石溪段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方案》,2021年度下达中央资金10万元用于创建省级幸福示范河湖建设。

8、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青阳县农水局安排资金1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费用,其他资金安排1万元,项目已于2021年底全部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

(四)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1、《安徽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

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393号);

4、《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自评方式

通过召开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部署会进行了专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查阅资料,扎实开展资料核实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金的财务明细,综合了解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费用的支出凭证,审核支出的合法合理性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财务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及财务监控的有效性;结合该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和管理情况,评价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评分标准开展自评。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到位99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1  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批复预算数(万元)

扣除国家级贫困县资金后

预算数(万元)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总投资

其中

小计

其中

中央

省级

中央

省级

中小河流治理

1309

1309

720

262

982

720

262

100.00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73

273

133

273

133

100.00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3

3

3

3

3

100.00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76

76

76

76

76

100.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51.9

51.9

51.9

51.9

51.9

100.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5

5

5.00

5

5.00

100.00

河湖管护

10

10

10

10

10

100.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1

1

1

100.00

合计

1728.9

1728.9

998.9

262

1401.9

998.9

262

100.00

注:财政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2、资金执行情况

3-2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分类

批复 投资

完成投资

投资完成率

(万元)

(万元)

%

截至202112月底

截至20226月底

截至202112月底

截至20226月底

中小河流治理

1309

982

982

75%

75%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73

273

273

100%

100%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3

3

3

100%

100%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76

76

76

100%

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51.9

51.9

51.9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5

5

5

100%

100%

河湖管护

10

10

10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1

1

1

100%

100%

合计

1728.9

1401.9

1401.9

81%

81%

注:1、根据扣除国家级贫困县资金后的投资(A)、完成投资(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投资完成率(B/A);2、表中数据不含国家级贫困县

3、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从方案编制、项目计划分解、项目实施、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加强资金和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最大效益。项目资金在管理使用及历次监督、稽察、检查中均未发现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2021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基建程序规定,科学合理编制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全面细化建设内容;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保证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落实管理、监督检查机制,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技术指导和管理监管,确保每个项目按时完工并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绩效管理

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要求,我县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如实编制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核资料符合要求,绩效目标已按要求完成,自评资料报送及时性较好。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2021年度,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98.90万元,共实施项目7项,数量产出指标及完成情况如下:

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长度3.53公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数1座,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50万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88处,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60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1个,省级幸福示范河湖建设1处,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1个。

2、项目质量指标

截止202112月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河湖管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无质量问题。

中小河流项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226月底前完成验收。

3、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226月底,我县实施的8个项目开工、完工及验收情况如下表:

3-3  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指标青阳县完成情况统计表

分类

实施项目数(个)

项目完工率(%

项目验收率(%

总数

项目开工

项目完工

完工验收

验收合格

中小河流治理

1

1

1

1

1

100%

100%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

1

1

1

1

100%

100%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1

1

1

1

1

100%

100%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1

1

1

1

1

100%

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

1

1

1

1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1

1

1

1

1

100%

100%

省级示范河湖建设

1

1

1

1

1

100%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1

1

1

1

1

100%

100%

4、项目成本指标

2021年度,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98.90万元,共实施中小河流治理1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数1座,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5万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88处,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60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各参建单位均能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自建设任务,镇、村组积极协调配合,有效节约了成本,最大限度发挥了资金效益。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青阳县七星河南河段防洪工程长山圩堤防防洪标准将提高到10年一遇,南河圩堤防防洪标准将提高到20年一遇;消除了小型水库安全隐患,恢复了水库设计能力,发挥水库了灌溉效益,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保护人口数量0.25万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0.10万人;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0.84万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数量7.60万元;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5.04万人,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河道治理,对河道边坡进行防护,恢复岸坡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中小河流项目实施后,保持河道河势稳定,提高了沿河两岸村镇防洪标准,人民安居乐业,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工程达到了设计使用年限,运行良好,项目实施后:

①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大大提高,区域防洪标准与水资源调配能力快速提升,区域内洪涝灾害损失得到有效降低,保障了七星河流域特别是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城区段经济的健康发展;

②进一步改善河道生态水环境。通过一系列生态护岸等工程手段,将河道打造成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系,满足周边居民对河流生态、景观环境的迫切需求,提升沿河居民生活幸福感。

③通过蓄水建筑改造重建等措施保障引水灌溉生产,保障生态基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协同美丽乡村建设,为后续沿河生产生活设施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当地旅游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④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长期发挥效益。为全县安全度汛提供了安全保障。

各项工程建设坚持生态治理理念,注重生态治理措施,兼顾水资源利用,治水、兴水、亲水相结合,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随机走访询问项目区范围内群众,发放满意度调查问逐项进行填写,情况如下表:

3-4  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分类

调查问卷数(份)

平均满意度(分)

备注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0

100%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5

100%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15

100%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15

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5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15

100%

省级示范河湖建设

15

100%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15

100%

合计

110

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度,我县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得到有效完成,未发生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五、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对我县 2021 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和指标自评打分汇总情况,我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综合结论如下:

(一)管理工作得 40 分:项目决策得 6 分,项目管理得 34 分;

(二)项目绩效得 60 分:产出指标得39.2分(其中,数量指标得 20 分,质量指标得 9 分,时效指标得8.2 分,成本指标得 2 分;效益指标得 15 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得 4分,社会效益指标得 4 分,生态效益指标得 4 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得 3 分;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 5 分。

绩效自评总分为99.2 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六、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由领导班子牵头抓,分项目落实都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二是保证数据质量,充分调动多方协助完成任务。充分认识绩效工作的重要性,联合财务、基建、乡镇多方协作,保证自评数据质量。

七、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按要求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