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财政局 > 财政重点领域 > 财政专项资金 > 农村五保供养补助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209-00091 组配分类: 农村五保供养补助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酉华镇养老服务中心内审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20
废止日期:
酉华镇养老服务中心内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07:33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酉华财政分局对酉华镇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份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酉华镇养老服务中心坐落于田屋村龙岗村民组,由原来的田屋小学改扩建而来。现有管理人员6名,护理3人,供养五保户40人。

2021年1月-2022年6月收入合计84.47万元。其中,市县级财政补助15.33万元,占总收入的18.15%;镇政府补助院民生活费49.24元,占总收入的58.28%;福利公益金及其他捐赠款19.90万元,占总收入的23.57%,养老服务中心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

酉华镇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1月-2022年6月支出合计123.07万元。其中,管理人员工资40.50万元,占总支出的32.91%;食堂开支21.51万元,占总支出的17.47%;医疗费、基础设施及其他支出61.07万元,占总支出的49.62%。养老服务中心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基础设施及其他支出。

此次审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财经纪律行为。通过此次内审,必将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