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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9234214/202205-00015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转发《池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商务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07
废止日期:
关于转发《池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商务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18:16 来源: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池商发〔2022〕3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池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商务部分)实施细则》(池商发〔2022〕4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认真摸排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附件1池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附件2:池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商务部分)实施细则

 

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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