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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78533H/202208-0005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张忠发代表《关于电子证件慎用的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青医保办〔2022〕69 号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8-31
废止日期:
关于张忠发代表《关于电子证件慎用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31 16:47 来源: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张忠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电子证件慎用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签发的参保人医保线上业务唯一电子身份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微信、支付宝等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便捷安全、应用场景丰富。通过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使用,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我县从2020年5月起开始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通过宣传发动,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及村(社区)大力支持,广大参保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2022年8月底,我县医保电子凭证人数激活人数19万人,激活率达81%,全县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到定点零售药店买药时,只需向药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可以享受便捷安全的医保结算服务,再也不用担心忘记带实体卡。

您提出的关于电子证件慎用的建议”很好,也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点。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应用中,部分参保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等没有智能手机的,需要通过开通亲情账户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持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宣传,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指引宣传;“线下”充分发挥各定点医药机构、政务中心及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宣传推广的主战场作用,采取“手把手”服务的工作方式,现场指导参保群众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引导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人员优先推荐参保群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保证老年群体继续使用医保卡购药就医渠道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场景流程应用、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场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31       

 

联系单位: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66-5037123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人大科教文卫工委,县政府办、蓉城镇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