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584.49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4.2
全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80.29
其中:全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4.14
全县公务用车更新置换支出费
206.15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75万元,下降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全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8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19%,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招商、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0.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95万元,下降1.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74.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02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年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切实逐年降低“三公”经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6.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85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年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切实逐年降低“三公”经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一般公务用车1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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