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0.9
50.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38.9
38.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8万元,占76.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23.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38.8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2021年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1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3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及外单位来镇学习交流。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青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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