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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29
废止日期: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9 09:41 来源: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50.9

50.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38.9

38.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

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12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8万元,占76.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23.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38.8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2021年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1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3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及外单位来镇学习交流。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青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