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青阳县司法局作为青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听证制度的优势,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采用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进行审理。
8月22日下午,针对申请人安徽省青阳县荣华炉料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青阳县司法局公开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司法局分管负责人主持,邀请了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从事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县政府法律顾问等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旁听。
听证会按照调查、质证、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四个阶段有序进行。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及答辩意见后,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发表意见。
通过举行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争议双方搭建了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的对话平台,有效缓解了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增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青阳县司法局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持续推进行政复议程序公开、公正、透明,进一步畅通当事人“救济”途径,努力提升行政复议机关的公信力,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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