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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48Q/202207-00032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青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拨付2022年上半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06
废止日期:
关于拨付2022年上半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15:43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林业站: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护林员续聘和补充选聘工作的通知》(青林字〔202217号)、《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2022年上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青林字〔2022115号)、《青阳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青林字201825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支出)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472号),予以兑现2022年上半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金额

1.补助标准    

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2022年度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700元、县级统筹使用资金每人每年300元。管护补助资金分两部分,其中日常管护补助资金5390元,占70%,年度岗位绩效考核2310元,占30%。日常管护补助资金每半年核发一次,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资金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本次发放上半年日常管护资金每人2695元,合计134750元。

余下年度补助资金待年终考核结束后一起发放。

二、发放程序

1.发放公示    

各村委会要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前公示工作,公示生态护林员上半年出勤情况和补助金额,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公示结果报备至县林业局林政科。

请各林业站协助村委做好公示工作。

2.资金发放    

由县林业局财务科通过生态护林员个人(户主)“一卡通”账号直接打卡发放。

请林业站配合村级委会帮助护林员查收补助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青阳县2022年上半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拨付表



                                         青阳县林业局

 2022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