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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78533H/202207-0005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成立青阳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相关工作组的通知 文号: 青医保秘〔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成立青阳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相关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9 10:14 来源: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机关各股室,县内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池州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池医保发〔2022〕1号)部署,为加强我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改革工作领导,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效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DRG付费相关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工作组承担我县DRG付费试点实施过程中综合协调、病案编码、临床反馈和数据处理等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加县医疗保障局召开的DRG工作会议,参与DRG分组讨论,负责医院分组结果的沟通反馈工作。

(二)负责医院的规范病案管理、培训应用工作。

(三)执行基于大数据的DRG分组方案,参与制定DRG付费改革工作相关配套文件。

(四)完成县DRG付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孙双虎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周肖萌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刘广友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罗荣军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高海豹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县医保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何 斌  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鲍其竹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章启军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姜涵青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官指挥  县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DRG付费改革工作的总体推进;负责与卫健、财政、医疗机构等单位沟通对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向县DRG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改革有关情况。

(二)业务推进组

组 长:高海豹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县医保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姜涵青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官指挥  县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胡行红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梅 勇  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周小玲   县中医医院医保办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DRG付费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制定配套的结算支付、经办管理、协议管理等政策文件及开展业务培训。

(三)病案质控组

组 长:罗荣军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孔 磊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

官指挥  县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胡行红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周昀琬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信息股股长

王震宇  县人民医院病案室主任

项素红   县中医医院病案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完善病案信息质控管理体系,规范疾病诊断编码、手术编码、医保结算清单等填写,做好医疗机构病案首页信息和费用数据采集工作。

(四)信息保障组

组 长:刘广友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何 斌   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黄 峻   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孔 磊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

周昀琬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信息股股长

姚有兵    县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

李志坚    县中医医院信息科科长

主要职责:指导医疗机构正确上传各项医保数据,落实信息系统数据的提取和质控工作;开展DRG相关数据提取和报表统计。

三、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要立足工作职责,加强协同协作,落实落细各项举措,按时完成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共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达到改革目的。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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