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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75X/202208-00018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22年计划生育奖扶对象资格确认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9
废止日期:
2022年计划生育奖扶对象资格确认
发布时间:2022-08-09 10:51 来源: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理条件

(一)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我市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需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提交资料

(一)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证明;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2.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或子女死亡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城镇其他人员参照奖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证明;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个人申报(2022年1月31日前);

2.村(居)审议、公示;

3.乡镇(街道)初审、公示

4.区县审核、确认。


奖励扶助标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每人每月80元,从申请获得批准年度纳入奖励扶助。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0元,扶助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从申请获得批准年度纳入特别扶助。

(三)城镇其他人员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每人每月80元。从申请获得批准年度纳入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