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池安办〔2022〕67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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