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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5442/202206-00020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转发池安办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青安办函〔2022〕2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16
废止日期:
转发池安办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09:56 来源: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池安办〔2022〕67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度汛。夏季高温、强降水、雷电、大风等灾害天气及洪水、内涝、山体滑坡现象时有发生。易造成设备设施异常和作业人员情绪波动,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带来不确定风险。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高温雨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和复杂性,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检查,督促企业提早准备、提前安排,及时制定并落实防高温、防洪水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
二、突出关键环节,加强安全管理。各乡镇、县开发区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各企业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严格落实库区防火、防潮、防雷、防静电、防盗、防小动物破坏等措施,控制仓库储存量;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要认真检查门店防火、防涝情况,减少门店货物存放量。属地政府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专人定期巡查。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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