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2021年度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8 17:16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1】)53号)和市教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函【2021】)12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县2021年度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随机抽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联合抽查到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随机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20日前。
三、抽查实施单位
本次联合抽查任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完成。
四、抽查事项
县教育体育局: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见附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校外培训机构价格行为、广告发布行为、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县公安局:检查培训场所安全情况。
县卫健委:检查培训场所卫生条件保障。
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五、工作步骤
1.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两库”。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2.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照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制定抽查工作计划。
3.规范有效实施双随机抽查。按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并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过程通过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调整检查清单,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杜绝重复检查。
2.做好检查结果运用。检查人员要按照工作规范,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关要求,认定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其自觉改正;对存在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3.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事项清单
1.检查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2.检查是否聘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
3.检查是否存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和提供境外教育课程行为。
4.检查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5.检查是否存在与教学时段不相协调,超三个月跨周期收费问题。
6.检查是否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7.检查是否利用培训向青少年传教或者组织青少年参加含有宗教信息的活动。
8.检查是否使用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的培训材料。
9.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型和举办者。
10.检查是否规范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