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公安局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208-0000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县公安局多措并举推进电动车整治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5
废止日期:
县公安局多措并举推进电动车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5 10:07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助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近日,结合县公安局交警部门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统筹警力、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城区电动车整治工作,效果显著。

一、全警动员,上下齐心。组织交警警力全员上路、分组作战,在城区南门桥、九子桥、富阳桥、陵阳桥红绿灯等显要路口流动执勤,重点整治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728日、81日,局分管领导率先垂范,在九子桥、南门桥等重点路口,与执勤交警并肩作战,开展路面查纠劝导,助推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

二、宣传引导,人性执法。在城区各显要路口设置“佩戴头盔 文明出行”、“事故猛如虎 守法保平安”安全提示牌,提醒过往群众自觉增强交通意识,规范文明出行。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采取粘贴“骑乘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贴士、“朋友圈集赞”等教育方式,违法行为人在现场集满5个赞后方可离开。通过一系列文明交通新举措,营造出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常态坚持,重点整治。结合“七进”宣传,728日,交警部门走进东河园社区,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普及骑行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头盔等相关注意事项,反响良好。724日以来,每日加大早、晚高峰时段工作力度,坚持“逢违必究、逢违必查”的工作原则,巡逻管控与定点执法相结合,全方位、多轮次开展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劝导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电动车头盔佩戴系统检测率近60%。下步将力度不减、措施更实,力争8月底头盔佩戴率提升至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