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蓉城镇壹加壹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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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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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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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文综罚字〔2022〕F-00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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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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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蓉城镇壹加壹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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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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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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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非法出版物:100本;2.罚款:贰佰元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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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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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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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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