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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16T/202203-0005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简明问答】乔木乡安监站工作人员左骊俊同志解读《乔木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03
废止日期:
【简明问答】乔木乡安监站工作人员左骊俊同志解读《乔木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03 14:52 来源: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出台的背景?

乔木乡安监站左骊俊同志答:

2月22日,安徽亳州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1月31日,广西河池市一民营沙发生产作坊发生火灾,损失惨重;2月11日,北京市昌平区一居民自建公寓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近年来,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基层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出台的目的?

乔木乡安监站左骊俊同志答:

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摸清我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重点整治对象?

乔木乡安监站左骊俊同志答: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相关举措?

乔木乡安监站左骊俊同志答:(一)认真研判形势。3月5日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判形势、明确职责,建立定期考评、督导、调度三项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各村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战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对本地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内涵、有结论的形势分析材料。各村负责对本地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排查,及时督促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三清三关”,旅馆、饭店、商铺等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不得开业经营。
(二)摸清底数实情。3月16日前,各村要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同时乡安监站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分级分类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到9人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同步设置火灾报警器和迅响器;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分散设置2部逃生楼梯。自建房改为生产、经营和群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严禁改建;已改建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令关停、挂牌督改。
(四)防范突出风险。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强力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派出所、各村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五)落实“八条”刚性措施。各村要组织相关力量在前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不打折扣的将“八条”刚性措施坚决落到实处。一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精准宣传教育。各村要立即组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

问:有其他问题怎么怎么咨询您

乔木乡安监站左骊俊同志答:

咨询方式:0566-571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