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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204-0007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做好现阶段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现阶段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10:40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为全面落实2022年企业见习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现阶段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22〕1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现阶段我县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支持企业建立见习基地。支持县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优质企业建立见习基地。开辟见习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申报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认定程序。建立企业岗位需求清单和就业服务需求清单,引导企业按照用工需求开发见习岗位,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稳定开发、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见习的岗位。

二、精心组织高校学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赴企见习。开展“见习助就业、为企优环境”活动,加强见习工作对接,重点引导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到企业参加就业见习。对就地接收实习学生参加见习的企业,以“免报直定”的方式,在见习系统中直接登记人员信息。企业吸纳高校学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的,给予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100元给予补助;同时给予见习单位每人200元标准指导费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在企业见习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并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三、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建立企业见习基地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通过安徽阳光就业网、政府网站、青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向社会推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见习岗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等活动,在各类招聘会中同步推出见习岗位。利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系统”,做好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建立未就业毕业生见习需求清单,帮助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参加见习活动。

四、加大见习管理服务保障力度。建立企业见习基地带教制度,指导企业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督促见习单位按时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结合常态化“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广泛开展赴企业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对见习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见习全过程管理,确保企业见习活动规范有序。

五、切实加强就业见习宣传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通过多种渠道,扎实开展宣传,确保辖区内每一个企业都能了解就业见习政策,提高就业见习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同时总结宣传见习留在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典型,营造有利于推动就业见习与留青就业无缝衔接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就业见习民生工作将作为今年就业考核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县人社部门将适时开展督查、考核,确保就业见习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方涛

联系电话:5021685。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