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衔接政策
索引号: 11341823MB1578533H/202201-00021 组配分类: 衔接政策
发布机构: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号: 青医保办〔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7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11:10 来源: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机关各股室:

根据《池州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池医保发〔2021〕23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特制定《青阳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经党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对照任务要求严格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实施医疗保障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手段,确保医保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各中心、机关各股室务必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实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施好、落实好,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引导好群众合理预期。

二、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责任清单》就各项重点工作明确了任务要求、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及工作时限等,各中心、机关各股室要按照《责任清单》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强化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计划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所有参保人员、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各中心、机关各股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照政策精准抓好实施。工作实施过程,要进一步强化与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及时跟进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特此通知。

附件:青阳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1月14日


 

附件:
青阳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编制单位: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2年1月14日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任务内容及要求 责任
领导
责任单位
(股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
一、政策调整宣传、培训 1.组织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培训;
2.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通过“灵秀青阳”微信公众号分期推送政策宣传;
3.印制相关宣传材料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覆盖面。
罗荣军 基金监管股   2022年1月上旬,持续实施
二、落实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保缴费 1.全面落实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健全参保工作台账;
2.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全部参保。
罗荣军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胡行红 按市部署实施,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规范参保登记管理 1.对县乡村振兴局推送的监测人口信息,核查参保状态,在医保信息系统及时进行身份标识,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未参保的,与所在乡镇对接落实参保;
2.做好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农村低收入人口跨区域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不设待遇等待期。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胡行红
周昀琬
常年实施,
即时落实
四、治理过度保障 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全面进行自查清理,落实负面清单制度,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制度可持续。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经办服务窗口
胡行红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五、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 1.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行公平普惠政策,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内的所有城居医保参保人员执行池政办〔2019〕15号文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巩固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在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3.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确保“两病”患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全覆盖。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经办服务窗口
胡行红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六及时、规范慢性病证
办理
1.每月组织开展医保信息系统慢性病证办理筛查清理,符合慢性病病种范围的次月10日前信息向所在乡镇医保办反馈(特殊慢性病及时反馈),指导、帮助落实慢性病证办理;
2.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皖医保发〔2020〕18号)、《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池医保秘〔2021〕27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非必要提供材料,及时、便捷、高效办理慢性病证,精准落实医保待遇。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经办服务窗口
胡行红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七、提高大病保险保障 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稳定在60%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至1.4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取消封顶线。 罗荣军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经办服务窗口
 
胡行红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八、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1.医疗救助起付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1500元,监测人口起付线3000元;
2.救助比例。特困人员90%,低保对象75%;在起付线以上,返贫致贫人口70%、监测人口60%。
3.救助限额。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
4.倾斜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
刘广友
医药服务管理股 官指挥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持续推进
九、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 1.信息推送。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每月组织开展医保信息系统报销结算信息筛查,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人员信息,及时向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推送,实行信息共享及时预警;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胡行红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持续推进
2.依申请救助。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医保局与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
3.依申请救助标准。依申请救助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
      
刘广友 医药服务管理股       
官指挥
2022年1月起实施,持续
推进
4.社会救助。对已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因病经综合医保报销、依申请救助、商业保险理赔等各类保险补偿后,年度个人自付较大额度医药费用家庭无力负担的,按照《青阳县贫困人口及监测人口个人自付大额医药费用救助工作方案》,会同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联审后按程序落实社会救助。 罗荣军 基金监管股
医药服务管理股

  磊官指挥
2022年1月起实施,持续
推进


十、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十、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1.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皖医保发〔2020〕18号)、《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及行风建设等相关规定,以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便捷高效、统一规范原则,落实综合措施,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持续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罗荣军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法规股
钱秀红
 
2022年4月底前,持续
推进
2.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参保人员市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胡行红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持续推进
3.实施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畅通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稳步推进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工作。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胡行红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持续推进
十一、提高医疗保障绩效 1.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国家和省集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地见效;
2.完善国谈药品“双通道”保障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国谈药品供应保障水平;
3.创新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将医疗救助服务一体化纳入医保协议;
刘广友 医药服务管理股       
官指挥
2022年1月起实施,持续
推进
4.持续推进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日间病房、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市部署要求启动DIG/DIP支付方式改革。
罗荣军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胡行红 2022年1月起实施,持续
推进
十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1.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强化医保基金全过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诱导住院、虚假医疗、挂床住院等行为;
2.推进实施医保智能监管,实行大数据动态监管,实现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智能监控;
3.推进落实医保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综合监管格局。
罗荣军 县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基金监管股
  斌孔      
2022年1月起实施,持续
推进
十三、补齐医疗服务短板 1.协同县卫健委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改革,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推进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2.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
”诊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优质医疗保障服务的可及性。
高海豹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胡行红 2022年1月起实施,持续
推进

 

 

 

 

 

 

 

 

 

 

 

 

抄送: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