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2年3月底,青阳县财政局分次下达,累计拨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53万元,省财政资金1497万元,市财政资金350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2950万元。为我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乡村特色产业、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发展、农村“双基”工作建设、教育帮扶,金融帮扶、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领域,全方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下一步,将聚焦重点环节,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规范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二是强化落实衔接资金支出调度,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按月上报衔接资金支出情况,并深入剖析未支出原因,落实具体措施,加快资金支出。三是全面推进衔接资金绩效监督,科学合理设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我县衔接资金使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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