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县级科技经信商务
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青阳县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制造业和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青政办秘〔2021〕71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19〕2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县级科技经信商务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青阳县科技经信局、青阳县财政局《青阳县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制造业和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青科经信〔2021〕150号)、《关于印发加快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科经信〔2020〕88号)规定的各项申报内容。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企业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应材料。
2. 各乡镇、开发区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县科技经信局。
3. 县科技经信局会同财政局、纪检等部门,根据申报条件,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县政府审定。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6日
四、有关要求
1. 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精心组织辖区企业申报,严格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文中所提及相关文件请自行在政讯通下载。
2. 请各乡镇、开发区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细则的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并装订成册(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需扫描),以正式文件形式(附奖补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县科技经信局各相关科室,逾期均不再受理。
3. 请各乡镇、开发区组织申报2020年度县级制造业政策奖补资金的按《青阳县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制造业和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青政办秘〔2021〕71号)文件执行,申报2020年度县级商务政策奖补资金的按《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商务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19〕26号)文件执行,科技创新政策奖补资金不需要重新申报,按照2020年度市级奖补政策予以配套执行。
联系人:电商办 章 蕾18056618837;
外资外贸科 刘乐乐13305668599;
内贸科 钱长春18956686660;
民营办 夏福康18056608002;
技术进步科 谢桂平17756678028;
高新科 江 洁18956616161
附件: 2020年度科技经信商务奖补资金汇总表
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1日
抄送: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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