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组和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班子集体智慧与力量,敢于管理,敢于担当。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二)抓廉政勤政建设。抓班子带队伍,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抓廉政促勤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规党纪,落实职工履行党风廉政情况月报制度及约谈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岗位督查力度,堵漏洞,防风险。二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本系统内网、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的日常监管,及时清理更新内容,严肃宣传纪律。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定期对机关、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督查,常提醒。及时推送工作信息,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一年来本系统没有发生涉意识形态方面问题。三是深化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队伍建设有新面貌。高质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主题实践活动,“为民服务办实事”662件,受益群众7170人。我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得到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肯定。以“服务争先锋,法治促和谐”党建品牌为载体,发挥法律扶贫、法律拥军、法律护企、巾帼维权四支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志愿服务68次。强化政治和业务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树勤政为民,担当作为之风,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新提升。
二、守正创新进取,统筹推进工作
以“规范、务实、创新、提升”为抓手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青阳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履行依法治县办职能。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提请县委依法治县委审议出台《法治青阳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青阳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青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青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县委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八个配套制度。提请审议通过《青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专题培训3次。组织130人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99人通过,考试通过率82%。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结案8件,以调解和解方式解决争议6件,代表县政府行政应诉27件,胜诉率居全市前列。合法性审查事项13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88份。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参加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制定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细则、管理制度,落细法律顾问对口服务县政府领导(全市唯一做法),提升服务质效。对2008-2021年11月全县9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形成了清理清单。向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份,报备率100%。
三是强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重点对象学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学习常态化,带头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全县领导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经常性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安全伴我行”“法治护航 健康成长——开学第一课”等系列活动。抓好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组织顾问律师、青年律师服务联盟部分成员走进企业,制定企业法律顾问正面清单,服务规范化,提升服务质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梳理编制全县普法清单。以宪法为核心,重点抓好民法典等普法宣传,以“法律八进”、“江淮普法行”为抓手,全线推进普法活动开展。录制“普法云课堂”20期,在青阳网“与法同行”专栏和抖音平台发布,收效良好,此项创新工作被中国普法网报道。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为抓手,融合村级法律顾问等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法治乡村质效,此项工作融入司法部案例库(全省2件)。今年开展了第五、六轮培训,深入全县117个村、社区,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宣传沟通。发放读本7000余册,平安建设宣传材料7000余份,以及便民服务卡10000余份,受众达15000余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活动。
(二)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平安青阳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注重实效,努力建立“大调解”机制,形成乡村调委会、县直调委会、个性化调解工作室、池州仲裁委青阳办事处相衔接调解网络。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印发《人民调解工作指南》二期。1-12月份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80件,成功化解1367件,调处成功率 99%。防止民转刑5件,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件1件。协调池州仲裁委设立青阳办事处,化解矛盾纠纷39件。
二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联合县检察院对全县1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共清查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107人次。联合县公安局对我县166名(清查时数据)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对违法违规人员给予训诫、警告等处罚措施。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702件社区矫正案件评查,自查未发现违规违法情况,也未收到相关举报线索。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5人,其中缓刑18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办理社区影响评估案件31件,执行地变更24人,实施手机定位监管185人,训诫 14人,警告5人,佩戴电子腕带3人,治安处罚1人。落实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和监管各项措施。以政治为引领开展法治、道德、警示教育1600人次,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教育120人次。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坚持每月巡查通报,充分运用监管电子智能化水平,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给予处理,全年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
开展安置帮教对象信息核查,建立“一人一档”,外地人员落实“双列管”措施,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做好对“三无”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降低重新犯罪率。2021年以来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135 人,服刑人员家属远程探视 355 次,1240余名家属参加会见,推进“亲情帮教”。
通过系列工作,社矫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没有发生进京赴省访、民转刑案和个人极端事件。
三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完善建立长效化机制化工作制度。
(三)便民利民,保障民生,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规范管理律师公证。 以党建带所建,发挥“红色律所”党建联盟、青年律师服务联盟作用,提升律师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县公证处规范办证,为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积极参与征地拆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做实村居法律顾问。以村居法律顾问融合发展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41名村居法律顾问深入117个村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集中走访村(社区)862次,提供法律咨询1341人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157件。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截至9月28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件,案件完成率100%,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82万余元,在全市(各县区)率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2月底,办理案件法律援助案件548件,挽回经济损失569.69万元。落实便民措施,线上公布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监督电话,向社会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14200张。不断擦亮“法律拥军”、“法律助残”、“法律助老”等品牌。践行让受援对象“最多跑一次”,上门为弱势群体办理援助事项25件。坚持案中监督服务、案后回访全覆盖,实现法援零投诉。
2021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并列全省第一。丁桥司法所所长邹贤振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张宏诚荣获安徽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周峻峰荣获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多名干警获市级表彰。
2021年虽做了一定工作,但与岗位要求、领导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不小差距。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学习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效果三个全覆盖要求落实到位。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与水平。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青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青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规范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质量和水平。
六是扎实开展好“八五”普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
七是全力创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创建促提升,围绕加强乡村振兴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单项工作的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引领、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