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公安工作的主线,进一步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全县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规划,充分利用“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村一警”等活动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原则,建立健全我局依法决策制度,制定了《青阳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程》《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实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审核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全面建立基层执法单位派驻、专职法制员制度,参与有关重大案件或事项审核、审查。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办案衔接机制。深入推进刑事案件“三统一”制度,行政机关移交的案件统一由法制部门接受。县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合签印发了《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安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了信息交流、定期联席会商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制定了《青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治安管理、外事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和内部单位管理工作中,所依据的27部法律法规规章250余项处罚标准进行细化,有效避免滥用行政处罚权和量罚失当。
3.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基层一线执法单位配齐配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视音频同步记录。实行办案民警、单位法制员、单位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五级审核制度,从受案开始,加强对案件“入口”“出口”等重点环节的法律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健全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期限、便民举措等。大力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做到110报警有回访、受理有回执、立案有告知、破案有回告。推行公安机关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制。制定了《青阳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法制、纪检、督察、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的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创新建立了特邀委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邀请县政府法制办、检法有关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鉴定机构专家或人大代表等公安机关以外的人士,参加特殊案件责任认定和追责讨论,保证执法监督公开公正、透明实效。
2.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加强案件源头管控。开发了着眼于执法全流程监督,具有接处警、受立案、执法预警、涉案财物等八大功能模块的“青阳公安执法监督智能化平台”,坚持“日巡查、周通报、月分析”,提示执法预警,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案件源头管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3.完善执法考核考评机制。建立完善以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评指标,突出考评重点,优化考评方式,树立正确执法导向,坚持执法质量“一票否优”权,有效发挥执法质量考评杠杆作用。建立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和质效并重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4.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充分用好“四级案件评查”、执法考评、案件审核和个案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瑕疵,主动追究执法过错行为。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重点进行部署,强化部门间沟通,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线索及网上舆情,坚持重大矛盾月报制、纠纷季报制,办案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案件回访工作,防止案结事未了现象。积极推行警民联调、温暖调解等,在派出所建立警民联调室、温暖调解处,擦亮矛盾纠纷化解“温暖联调”品牌。积极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发扬枫桥经验,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
流程精简化。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平均审批材料数已由4.87份压缩至2.31份,平均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1.99个工作日。推行“综窗”建设。率先在全市完成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改建工作,实现治安、户政、交管“三合一”“一站式”公安综合窗口,将公安行政服务向群众“家门口”延伸,解决了老百姓“跑路难”“排队难”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窗口服务。深度整合融合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今年将23个未进驻事项由各类窗口全部整合纳入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推动窗口由“专科型”向“全科型”升级,企业群众办公安业务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在全县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窗口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推行全天候服务,采取延时服务、预约办理、24小时值班、AB岗代办等模式,实现群众即来即办,服务不缺位。
七、做实法治宣传工作。
坚持110人民警察节、122交通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户外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好基层派出所“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到所在学校开展法治宣讲课。县局借助“法治夜校”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警法治学习和练兵,驻村包村民警利用入户走访契机,向辖区百姓宣传安全防范和法律法规。“向人民报告”制度已成为派出所法宣主阵地。
八、狠抓主业主责。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今年成功侦办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战略,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非法集资犯罪、食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成功侦破“3.2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受公安部、省厅、市局通报表扬。严厉打击和整治社会治安重点、乱点问题,对“黄赌”警情精准研判,发起凌厉攻势,成功侦破“1.19”网络赌博案、“5.15”网络组织卖淫案。深入推进禁毒预警整治,成功侦破省督“9.16”贩毒案,斩断一条由江西新余至我县的跨省贩毒通道。
近年来,在县局党委正确领导下,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新时期法治建设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总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局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在落实上做好文章,全力抓好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青阳县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