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根据《青阳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暂行办法》 (青政办秘〔2021〕4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青阳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青市监〔2021〕11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阳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7日-3月27日。
二、申报项目
《暂行办法》规定的26类奖补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纸质版2份,附电子版原件扫描)。
2.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项目。
3.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四、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将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服务,加强审核,确保项目不漏报,不虚报,于3月22日前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将推荐函、申报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县市场监管对口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正银、喻秋萍 联系电话:5036233
附件:
1.青阳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奖补资金申报表
2.“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3.申报承诺书
4.产业大类分类表
青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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