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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203-00064 组配分类: 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四强化”推动2022年棚户区改造民生实事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4
废止日期:
青阳县“四强化”推动2022年棚户区改造民生实事
发布时间:2022-03-14 10:17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791 字体:[ ]

为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扩大有效需求,青阳县始终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2022年计划实施富阳河两侧及周边地块60户的棚户区改造,为持续把惠及老百姓的事情办实办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已经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安置征收组、工程建设组、法律事务组、维稳工作组等五个工作组,明确了各组的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县直有关部门和社区,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筹集资金、主体建设、基础配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责任,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协调机制,科学有序推进。县城改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成员会议,专题听取各项工作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一些棚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进入征收阶段后,实行每天碰头会议制度,及时对当天工作开展进行总结梳理,对第二天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确保当日事当日完成,工作高效推进。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狠抓任务落实。青阳县蓉城镇作为主力军全力以赴抓好征迁安置工作;县住建局牵头抓总,提前谋划,主动服务,协调解决棚改工作推进难题;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人大、县政协、县纪监委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参与督查检查,确保棚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资金落实,保障项目实施。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棚改专项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积极筹措棚改项目资金。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改,多渠道筹集资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棚改安置住房建设进度,及时提出用款申请,加大资金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加强棚改各类资金监管,确保依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