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中心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2023年青阳县共获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33.663万元(省级资金53万元;其中2022年7万元;上年度结余4.663万元)。受理申请757份,受益农户516户,补贴机具800台套(耕整地机械247台124.89万元;种植施肥机械19台46.66万元;田园管理机械7台8.9万元;收获机械51台137.11万元;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1台0.5万元;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6台12.3万元;畜禽养殖机械1台0.72万元;粮油糖初加工机械18台37.78万元;果菜茶初加工机械415台97.089万元;农用动力机械31台63.31万元;报废机具4台4.4万元),2022年超录62.134万元。共发放中央补贴资金533.659万元(其中;报废更新补贴4台,4.4万元。)2023年度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财政资金结算率100%。
2023年农机补贴系统超录71.576万元,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纳入2024年农机补贴资金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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