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6.3
0
20
16.3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纪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未增加也未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未安排公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增长)0.27%,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市纪委监委、其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青阳县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青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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