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5
77
25
52
8
二、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
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85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 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与 2021 年 预算相比无变化。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 (境) 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青阳县人民法院出国考察学习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 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 号) 、《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财行〔2014〕 527 号)等相关规定。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77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4万元,增长 4.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 万元,比2021年增长8.33%;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25万元, 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采购更新一台已到使用年限的执法执勤用车。
( 三)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8 万元,与 2021 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池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池办发〔2014〕25号) 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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