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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73B/202202-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县法院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报告
名称: 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2-14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14 16:48 来源:县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5

 

77

25

52

8

 

二、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

”经费支出预算为 85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 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与 2021 年  预算相比无变化。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   (境) 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青阳县人民法院出国考察学习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 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 号) 、《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财行〔2014〕 527 号)等相关规定。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77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4万元,增长 4.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 万元,比2021年增长8.33%;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25万元, 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采购更新一台已到使用年限的执法执勤用车。

( 三)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8 万元,与 2021 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池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池办发〔2014〕25号) 等相关规定。